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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遛狗扑倒小孩主人称"狗比娃金贵" 警方暂扣宠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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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7 06:04:42 102 0

    12月5日,网上一条因狗引发的冲突的小视频被广泛转发。警方的查处通报来了,狗主人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没办狗证,二是超数量养狗,三是不拴狗绳、放任狗攻击他人。以上三点,警方依法上门将狗暂扣,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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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下午,一条因狗引发肢体冲突的短视频出现在网上。视频显示,几个人有争吵声,还能看到相互撕扯。视频文字介绍称,狗主人遛狗不拴绳,致使狗扑倒小孩,孩子家长用脚踹狗遭到狗主人呵斥,狗主人称,狗比你家娃金贵……视频显示,不停有路过的人上前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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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视频一经上网,被广泛转发,不少网友留言称,要将狗主人送上热搜,希望引起警方重视、继而严查此类不文明养狗行为。
    处理该警情是西安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华商报记者从莲湖警方获悉,事情发生于西安市莲湖区丰收路恒大翡翠龙庭2期小区门口,派出所接到报警是上午11时许。经调查,小区住户杨某和妻子外出遛狗未拴绳,小狗奔向一名小孩,孩子受到惊吓,孩子家长指责狗主人为何遛狗不拴绳,引发争吵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经查验,双方无任何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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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11时,公安莲湖分局限养办上门依法调查,经查,得知杨某和妻子饲养的两只小狗均未办理狗证,超数量养狗,而遛狗又未拴绳,放任狗随意攻意他人。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养犬人出门遛狗未给犬只佩戴牵引绳,给他人造成安全隐患,依法暂扣犬只,给予养犬人行政处罚。依据《西安市限养条例》,违反上述三项,共处罚1300元。责令狗主人限期补办狗证,正确使用牵引带。
    限养办工作人员说,当时上门查处的时候,狗主人特别不舍得狗被带走,“我们也能理解狗主人的心情,但养狗一定要遵守规定,管好狗才是爱狗,正是他们这种放任狗的行为,才害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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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暂扣犬只的后续处罚办法,限养办工作人员介绍说,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一户只能饲养一只犬只,这户人家饲养了两只,后期他们补办狗证,也只能选其中一只饲养,另外一只狗主人若能找到新的饲养人,那么在补办狗证后交给新的饲养人饲养,如在查处后再发现狗主人悄悄将狗带回饲养,警方将上门直接收缴。也在此提醒广大饲养者,做人尚且要遵纪守法,何况人类的宠物,更要文明饲养,不侵扰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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