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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朋友,来悉尼常住的时间不长,租的房子在今年lockdown期间到期,被中介要求再续签一年,他们不知道可以按月付,怕lockdown没房住就续签了。他们住的那个公寓楼在今年年初开始全楼维修,但因为lockdown之前在另外一面修,他们也听不到噪音就也没有在意,签新合同的时候也以为工程都结束了。没想到lockdown结束后,维修工程继续,这次还转到她们住的这一面,周一到周六,早七点到下午三点,噪音非常大,朋友有个二岁多的孩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施工的时候都不能呆在家里,很吵,孩子午睡也没法睡,孕妇也不能好好休息,非常痛苦。无奈之下只好找房子搬家,现在房东要他们多交两星期房租,因为说他们没到期就搬走了,沟通无效,态度强硬。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如果告到tribunal,有胜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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