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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坚决杜绝“挂名”导师和“放养式”管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要视情况采取约谈、更换导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坚决杜绝“挂名”导师和“放养式”管理
《意见》提到,高校要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组织实施、院(系)党政具体负责、导师和辅导员协同合作、研究生自我教育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在强化导师育人职责方面,《意见》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夯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完善导师培训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导师评价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导师思政教育、学业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能力水平,积极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坚决杜绝“挂名”导师和“放养式”管理,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要视情况采取约谈、更换导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依法依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同时,要注重导师权益保护,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导师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引进竞争体制,奖励工作出色的导师、淘汰指导不力的导师。
实行辅导员入住宿舍,加强夜间值班值守制度
《意见》明确,要选优配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细化辅导员岗位职责,聚焦辅导员主责主业,将主要工作放在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班风学风建设和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和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当中。
突出一线规则,实行辅导员入住宿舍,加强夜间值班值守制度,推进教育管理工作走深走实。落实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专兼职辅导员,确保辅导员能全身心投入学生管理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意见》提到,要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导师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水平。要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对有心理健康疾病的研究生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要根据研究生的心理特点,开发有针对性的个体服务和团体辅导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为研究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课程,帮助研究生解决好情绪调节、环境适应、人格发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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