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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下午,陕西西安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以下为主要内容:
累计报告本土确诊1117例,新增病例均为轻型,有62例在核酸筛查中发现
12月29日0—24时,西安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5例。12月9日0—2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117例。目前,所有病例均已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新增155例确诊病例中,均为轻型;从发现方式看,隔离管控中发现92例、核酸筛查中发现62例、主动就医确诊1例;从区域分布看,雁塔区71例、莲湖区22例、高新区20例、长安区15例、碑林区6例、阎良区6例、新城区5例、未央区4例、西咸新区3例、灞桥区2例、国际港务区1例;从年龄结构看,3岁以下6例、3—18岁28例、18—60岁105例、60岁以上16例;从性别分布看,男性83例、女性72例。
根据流调,已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隔离管控。
新一轮核酸筛查已累计采样906.36万人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波介绍, 12月30日10时,西安市启动了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截至30日14时,累计采样906.36万人。
在本轮核酸筛查中,西安市共设置采样点5105个、采样台11728个,投入采样人员3.43万人、服务保障人员13.35万人。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外出核酸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交谈,尽量不要触碰公共区域设施,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家。如果有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
查处涉疫案件58起,两人伪造贩卖防控工作证被立案侦查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殷浩介绍,12月9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刑事行政案件58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
其中,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刑事案件共3起;办理行政案件共55起,其中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的案件33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起、寻衅滋事案4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2起、故意毁财案1起、殴打他人案1起、招摇撞骗案1起、阻碍执行职务案1起。
会上,西安市公安局通报了近日在工作中查获的4起涉及擅自出行,甚至伪造贩卖疫情防控工作证件、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案件:
1、李某、张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12月28日,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女,39岁)在微信群内售卖“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抓获并循线抓获其上家李某(男,27岁)。经查,李某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了“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照片。此次疫情管控升级后,李某为图自己出行方便并牟取非法利益,利用电脑软件伪造了多张“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李某除自己使用1张外,其余23张通过张某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贩卖牟利。
李某、张某伪造、贩卖疫情防控工作证明,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新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李某、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购买、使用伪造的疫情防控工作证的其余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2、贾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7日晚,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在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十字路口查获一辆违规出行车辆。经查,贾某(男,24岁)违反“不出户、不聚集”以及“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等疫情防控要求,在既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又无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驾车外出,从长安区行驶至高新区被查获。公安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贾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张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8日,张某(男,36岁)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逃避防疫检查,从杨凌示范区渭河大桥东河堤步行进入渭河河道,欲涉水渡过渭河,途中被困,后经有关部门组织救援脱困。张某的行为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也给自身人身安全带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对张某处以警告。
4、张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12月25日,张某虚构“某村封控不让出村,村霸纠集混混持刀砍医护人员,被民警开枪击毙”等不实信息,在网络上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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