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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10人以下(含)班为45元/每人每课时,10至35人(含)班为35元/每人每课时,35人以上班为25元/每人每课时,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线下每课时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各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提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预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所报课程剩余20课时前。
退费方面,当学员或其监护人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申请的,机构应自接到书面退费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当学员或其监护人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申请的,机构应自接到书面退费申请之日起,按比例扣除已完成课时相应费用,于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
《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收费标准、教师资质、退费和收费减免规定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每年5月底前将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报送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此外,各培训机构要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教育、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线下培训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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