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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的永居签证在2018年11月下签的,到期日是2023年11月,因为在2020年1月10日澳洲入境到2022年1月11日离澳这段时间我一直待在澳洲,累计有两年,之后就一直待在中国,那我可以等到当前的永居签证过期后,2025年1月10日的前几天(比如1月5日)在中国申请下一个5年到2030年居民回头签吗?因为在2025年1月这个节点刚好是满足“在过去的5年待满2年”的最后期限,这时候续PR如果成功可以让下一个5年的RRV有效期尽量靠后。
简单的说,其实就是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外,最近的永居签证也过期了,但是在过去的5年以pr身份待满730天以上,还能够在澳洲境外申请下一个5年的澳洲居民回头签证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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