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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中,需要有关人员详细报告一段时间内的行程。但是,个别人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于不顾,不如实报告行程,给疫情防控带来重大风险。
当前,保定市清苑区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区各界干部群众携手同心、共同战“疫”。但仍有个别人员任性妄为、无视法规,最终为一时冲动付出严重代价。
近日,白团乡东壁阳城颉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到多地出差,且先后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不仅不按规定报备,在接到疫情流调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时,不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工作,对防疫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经白团派出所民警询问,颉某对其故意隐瞒谎报行程轨迹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故意隐瞒谎报行程轨迹的颉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全区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清苑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颉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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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不报,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清苑公安再次提醒大家,外地返清一定要主动报备,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公安机关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不仅要守好防控疫情的“底线”,更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清苑公安希望广大群众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
来源|清苑公安、清苑融媒
[编辑|兰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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