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窗,我帮父母同时请求676游览签证时遇到些问题,帮助指导下吧--
1)在填写18问:Do you have a spouse, de facto partner, any children, or fiance who will Not be traveling with you. Yes or No.
我自己在澳洲。是独生女。帮父亲填此表,这个问题该回答Yes 仍是No 呢?
2)假如想在How will you be maintaining yourself financially while you are in Australia问题处,回答一切费用将由女儿和女婿领取,怎么回答最佳呢? 假如整个由女儿和女婿领取(也就是我和我老公拉),咱们在澳洲必需得有多少贷款才公道呢? 由于父母银行账户上目前只要几千块澳币,其余的钱都在股市上,觉得国际的资金证实不大过关,所以想以咱们在澳洲的资金证实作为请求签证的资料。
假如咱们的银行对账单和近期的买卖记载单(好比截止至8月31日的买卖记载)邮寄回国,让父母递交给移民局。那我在9月1日若发生了一笔大的收入,也就是说我的银行户头上的钱就没有买卖记载单上显示很多了,这个对父母签证的审批有影响吗?
此外,帮他们填54表时,需求在son/daughter那里填上我的名字是吧?那末previous visits to Australia那里就是填本人首次入澳洲的时间吗?我貌似在哪里看到过,可是找不到阿谁帖子了。哪位TX帮助指导下啊。
感谢涕泣~~分分服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