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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也是1年的签证,呆了一年,2009年6月回去的。往年3月再次请求1年的签证,2周内收到1年的签证。老爸去广州领事馆交签证请求的时分问窗口受理的,说个别676都受3年内呆18个月的限度,但请求了父母移民的应该不受影响。好像是说,两次请求之间起码要距离3个月到6个月以上。
第一次请求的理由是我要生孩子,这里没有family support,同时爸妈要分享grandchild出世的喜悦,还有就是带他们到四周游览玩玩。第二次请求的理由是快一年没有见到grandson,十分想念,想多跟他在一同,还有就是带他们到四周游览玩玩。我两次都没有写信给签证官,都是把这些理由写在我的约请信上。
这次附上的是咱们的bank statement,法定声明。爸妈就附上他们的退休证、银行贷款证实,退休金存折复印件。
[ 本帖最初由 viviancn 于 2010-3-24 22:16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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