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 ... permit_tostay.shtml
中国公安部抉择,从6月1日开始将会扩张本国人居留许可的签发对象。中国公民的外籍远亲属到华探亲,能够获取出出境办理部门签发的长时间居留许可。
中国公安部指出,鉴于中国公民的外籍远亲属来华投亲,投奔、奉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裔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状况愈来愈多,斟酌到这些人在华停留的实际需要,对其中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合乎规则前提并提供相干证实资料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出境办理部门可签发相应无效期限的居留许可。
无关规则合用于五类人,第一类是中国公民和拥有在中国永远居留资历的本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
这些人能够获取签发无效期不超过1年的“投亲”类居留许可,对其中已满60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人员,能够一次性获取签发无效期不超过2年的“投亲”类居留许。期满后能够管理延期。
第二类人群是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奔境内直系亲属的本国人及其外籍配偶。可获取一次性签发的无效期不超过2年的“投奔”类居留许可。期满可延。
此规则所合用的第三类人是:年满60周岁在中国际地置办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对此群体公安部门可一次性签发无效期不超过2年的“置房”类或“置房者家眷”类居留许可。两年后仍可续签。
第四类是来中国关照年满60周岁、在国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这些人可获取签发无效期不超过1年的“奉养”类居留许可,到期一样可请求延期。
合用人员第五类是:外籍华人、假寓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他们请求一次性签发的无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无效期当时仍可续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