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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最初家庭成员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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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13 13:03:16 180 4

    最初家庭成员移民,是否仅限于兄弟姐妹之间,不克不及包孕父母在内?
    假如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在澳洲永居或者公民并且独身未婚,父母一方逝世,另外一方能不克不及请求最初家庭成员移民?,
    我的了解是,假如子女曾经结婚就属于有了本人的家庭,那末和父母就造成2个家庭,然而子女未婚前,就应该和父母仍是属于一个家庭的。不知道这样了解对不合错误?

    我这个问题能打电话给移民局问吗?

    全部回复4

    hxy9 发表于 2021-5-13 12:55:14

    hxy9 沙发

    2021-5-13 12:55:14

    好像有人探讨过的,不行的。
    武士 发表于 2021-5-13 12:59:53

    武士 板凳

    2021-5-13 12:59:53

    大姐你还没睡啊
    下次我再去悉尼去看看你 你女儿真可恶
    傩神 发表于 2021-5-13 13:02:03

    傩神 地板

    2021-5-13 13:02:03

    只有是父母种别的移民请求,必需是走父母移民签证,最初家庭成员移民只针对兄弟姐妹
    wanqian 发表于 2021-5-13 13:03:16

    wanqian 5#

    2021-5-13 13:03:16

    父母不在最初成员行列。

    假如父母春秋很大,以前没管理过签证或者没提供过材料等等。想省钱的可能管理“依托”,但需积攒最少2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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