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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父母来澳洲持676签证.签证下面英文写有:Granted 16 AUG 10 .Must not arrive after 16AUG十一.Multiple travel.Holder permitted to remain in Australia for 3 months from date of each arrival。原本咱们都认为是一年屡次来回每次最长待三个月,眼看要订入境的机票了,想去移民局问一上来新西兰两天再回澳洲可不成以,后果碰到移民局的人说我爸妈的签证是能够屡次来澳,但在澳洲的总时间只能待三个月,待满三个月就一定不克不及再来澳洲了,假如想再来还要回国从新请求,搞的咱们一头雾水,我觉得好像是阿谁人业务不熟,但他又非常确定,所以确定上的大合侠们帮帮助,看看这个签证究竟是一年屡次,仍是只能待三个月,谢谢了,咱们就怕假如真像是这个移民局的人说的这样,万一入境了回来时不让入澳大利亚就惨了。有人有一样的签证状况吗?谢谢
[ 本帖最初由 雪飘雪舞 于 2010-10-14 21:17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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