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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给公公婆婆请求游览签证过去,可是他们的状况有点繁杂。。。他们去年年终离婚了,也是一时激动,当初两集体仍是住在一同,复婚手续也因为各种缘故拖着没有管理,户口本上的瓜葛写的仍是夫妻瓜葛。
这样的话,他们的表格上的婚姻瓜葛确定是要写离婚的了,可是交下来的户口本写的又是夫妻瓜葛,并且请求人的地址也是一样的地址,那假如同时交两集体的请求,签证官会不会感觉有问题呢?好比离婚了为何还在一同住?还同时去看望孩子?
假如离开递交请求的话,户口本上也是夫妻瓜葛,需求特殊做阐明吗?仍是附上离婚证?会不会弄巧成拙呢?
假如间接写结婚的话(他们原来的结婚证还在),签证官会不会查到他们曾经离婚的事实呢?假如查到,那估量就百分百拒签了。。。
唉,但愿各位达人帮忙指导一二。。。PS.我也倡议过他们去管理复婚手续,这样就简略多了,可是这个倡议目前短期内还完成不了,只能根据离婚的形态递交了。。。
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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