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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冀州区公安局民警任务中发现郑某疑似有两重国籍,将此线索第一时间转交给户政大队。
3月18日,冀州区居民李某的中国护照到期,到冀州区出出境办理大队管理业务。民警管理业务核对时发现,母亲李某持有女儿郑某的加拿大护照复印件。通过户政大队民警进一步核实,肯定郑某已参加加拿大国籍,并在加拿大假寓,但未登记中国国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落第九条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抵赖中国公民拥有两重国籍;假寓本国的中国公民被迫参加或取得本国国籍的,即自动丢失中国国籍。因此,郑某自动丢失了中国国籍,其中国户籍应予登记。
冀州区公安局户政大队民警向郑某执行告诉顺序后,登记了其中国户籍。
对于取得本国国籍或赴港、澳、台假寓人员登记户口的舒适提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则:“假寓本国的中国公民,被迫参加或取得本国国籍的,即自动丢失中国国籍。”我国不抵赖两重国籍,当我国公民取得其它国籍后,我国国籍就天然丢失。
假如您或您的家人已取得本国国籍,请携带自己或已取得本国国籍或赴港、澳、台假寓家人的寓居国(地域)永远居留资历证实或本国无效护照、拥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边疆居民请求返回香港/澳门假寓批准通知书》(经出出境办理部门批准返回香港、澳门地域假寓的提供)、《登记户口通知书》(经出出境办理部门批准返回台湾地域假寓的提供)以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管理户口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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