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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重庆证监局官网披露了两则警示函,剑指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在发展基金销售业务时存在的违规行动。
据重庆证监局引见,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一般未取得基金从业资历的人员向客户鼓吹推介基金产品的状况,上述行动违反了《地下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视办理方法》(下列简称《销售办理方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则。
关于农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证监局指出,该行在进行基金销售业务合格投资者认按时,仅要求请求人自行许诺合乎合格投资者认定规范,未核验投资者资产证实、支出证实或者征税凭证等资料。
按照《销售办理方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则,重庆证监局抉择对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均采用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两家银行当真学习并严格遵循基金销售监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基金从业人员资质办理,根绝此类问题再次产生。(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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