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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打算约请父母办676签证,投亲3个月,同时想让父母把咱们的宝宝带过去。
宝宝曾经跟随咱们持有457签证,然而尚无来澳大利亚,咱们原来方案
早些时分把宝宝接过去,但由于父母要来投亲,所以咱们就不许备专门跑一趟,而是稍后让父母带过去。
然而不知道父母请求签证的时分要不要阐明这个状况?看了一下签证请求表,下面无关是不是有同行的小孩都是小孩尚无签证的状况。
那假如管理签证的时分不阐明的话,出境的时分是不是会有问题?
不知道有无其余白叟投亲带已有签证的小敌人过去的状况?
谢谢!
[ 本帖最初由 templus 于 20十一-1-6 10:40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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