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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之前念英文意识的同窗,来澳洲生孩子,本人入籍后就回国,目前和男方分居带孩子回澳洲了。然而男方为了避免调配财富和不领取抚育费,拖着不离,男方根本没在澳洲呆过,始终只拿PR。当初问题是:
1,女方回国几年,当初回来婚没能离,孩子过小得本人带着,首先要请求单亲补助。然而她之前两个同窗都回国了,听说能够本人写分居证实找两个澳洲人签字,而后能够去centerlink请求。问题是当初找不到两个澳籍的人帮她签字,她刚回去又不意识谁(坐移民监时带孩子,没任务,不意识啥人),这能够怎么办呢?怎么能力申领到单亲补助呢?
2,女方仍是但愿管理离婚手续,在国际曾经分居很长一段时间,然而男方不在澳洲,假如去法院起诉离婚又得找律师,她手里有五万澳币的积蓄。说真实的 ,一个女人带孩子不易啊,男人又不论了,这钱拿去请律师估量也是够的,可是她和孩子当前有啥事就真的一点钱都拿不出来了。她但愿这钱留着当前养孩子用的,毕竟澳洲的法院即便判离了,也不成能判到抚育费和财富的了。男方一切财富和支出都不在澳洲,是个高手啊!不知她这类状况离婚应该怎么做?要破费多少钱?
顺便请大家保举律师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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