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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8月以136的PR签证到澳洲的,目前两头只回去过国际两个星期,日本去过两个星期,假如想入籍是否得比及20十二年9月当前能力请求?(大家常说的待满四年)
想问问是否真的请求以前十二个月之内都不成以入境?回国投亲也不成以吗?假如在20十一年9月到20十二年9月之间回国了再过去,那要再等多久才能够请求入籍呢?记得入籍是四年里待满三年,假如我前三年都待满了,最初一年是不是能够不用待满?
此外假如不入籍而是请求下一个五年的签证,是否得再从新在这里待满四年?有无甚么变通的办法?
[ 本帖最初由 olle 于 20十一-3-8 22:24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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