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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比来在帮我妈妈做143签证, 有下列几个问题不明确, 还请坛子里的先辈们给指导一下:
1. 我妈以前持有676签证过去过澳洲。 这次她在国际做她的护照公证件的时分, 公证处只做了首页公正, 关于676签证的那一页他们压根就没复印在内。请问下这个问题重大嘛?
由于在填写表格的时分, 不是有注明在请求143签证以前是不是来过澳洲,我写的是来过,而且填写了然而676的签证号。那我是否需求在隶属的资料上把这一页复印提供。
2. 由于担保人写的是我老公,然而在亲属瓜葛公正上, 咱们做的是我爸妈和我的亲属瓜葛公正, 不知道这样可以证实担保人和我妈的瓜葛吗?(我老公做担保会更合乎前提一些)
3. 47A表格,我本人就不需求填写了吧。家里只要我一个孩子, 当初也独立了。这个表格我还需求填写嘛?
4. 大家整顿好资料之后, 是根据阿谁check list排序的吗? 此外一切的资料需求编写页码嘛??
由于公证资料是我妈从国际给我邮寄过去的, 刚收到,假如要是这个公证资料有很重大的问题, 只能让她再重做再邮寄一遍了,哎~~
先谢谢大家的回复,和帮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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