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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发此贴但愿能给各位一样阅历的同窗一些帮忙。
女友的PR在往年10月就要到期,但她在过来五年外在澳洲寓居不到10个月,并且当初始终寓居在广州,10月前,要不就保持PR,要不就提前回澳洲糊口。
保持PR显然是不成能的,咱们回忆过来的五年里,女友已经在一家总部在悉尼注册的公司在广州投资的厂里任务过两年,但曾经在去年十一月辞职了。这两年多的任务时间是不是能作为不回澳洲的理由呢。跟女友探讨了许久,抱着尝试的心态,上澳洲驻华使馆网站上查材料看到一条阐明
任务瓜葛:
1、 你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或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你任何职位。
2、 澳大利亚机构的任务证实。
根据这个阐明剖析了一下以前的任务,女友并非在澳洲找的任务而被派往广州,而是在广州应聘的任务,个税也是在广州这里交,这个任务阅历是不是被签证官认可,不得而知。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给这家公司的在悉尼的总部老板发了EMAIL,请他以公司低头写了封任务证实信,内容包罗任务的时间,从事的职位,加入过的培训,薪水等等。很快次日老板就回信了,并发来亲笔签名的证实信扫描件,事不宜迟,填好1085表,在第二天一早,就去了澳洲驻广州领事馆,在其中一个办事柜台,一个中国小伙子担任承受咱们的请求,交了¥1790的签证费和护照回邮快递费,收了女友的任务证实打印件、护照、护照首页复印件、澳洲驾照复印件,说了句等通知。接上去就是等候了。。。。。
想到官网上说有10个任务日的审理时间,估量也要复活节假期之后才有动静了,交请求确当天下昼,女友不测的接到了领事馆的电话,一个中国MM打来的,“你的RRV155请求曾经批准了,你是亲身来拿护照,仍是咱们寄回给你”好惊喜的动静,由于要下班,女友选择了快递。
次日上午,收到了领事馆寄来的护照,外面曾经贴签,subclass 155,签发日期为请求当天,无效期为签发日开始五年,原来的PR签证作废,没无限期登陆时间,太完善了,在领事馆休假前一天收到了这份复活节礼物!!!
[ 本帖最初由 gz_donghu 于 20十一-4-24 14:30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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