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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接到了PVC对于请求173父母付费移民要求增补资料的通知,有几点疑难想求教大家:
1. PVC要求请求人进行体检,这个体检可否在澳大利亚境内进行,仍是必需回国体检?
2. 对于无犯法记载公证,人不在国际可否开失掉?仍是必需回去亲身办?
3. 增补资料下来后,接上去的顺序是否就等移民局发要求付费的通知?个别多久可以接到这个付费通知?
4. 移民局发付费通知后,会给予多长的限期让咱们交纳第一笔费用?
5. 当初第一期费用的大抵金额是多少?有无涨价?
6. 家里白叟目前持一年的游览签证在澳洲境内关照刚出世的小孩,当初离签证到期还有好一段时间,咱们想比及这个签证到期后,让白叟回去等173签证,不知这样是不是具备操作性,仍是说根本上接到增补资料的通知就应该起身回国了?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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