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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两方通过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无限公司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相干事宜,在对等互利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定,以资单方信守:
一、甲方赞成将其在 无限公司 万元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赞成受让上述股权。
二、经约定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三、在协定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存入甲方银行帐户。
四、甲方依法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其在 无限公司相应股权的权益、义务,由乙方享有和继承。
五、本协定自签定之日起失效。
六、本协定一式四份,转让两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注销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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