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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宗师
发表于 2021-5-13 15:16:50
Found this - http://bbs.myaulive.com/21/show80440_21_1.htm
咱们老两口第一次请求676批了一年,在澳洲住满一年(2007、42008、4)时回国。
因小孩无人关照,回国后一个月马上又请求一年投亲,很快又批一年,但任务人员说下次再请求,需在国际住至关一段时间。(2008、62009、6)
第二次回国后,住了5个月(2009、十一)再请求,只批了半年,(2009、十二2010、6)
往年6月回国后,8月再次请求,理由是儿子、儿媳任务的缘故没时直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大使馆签证官说,让儿子、儿媳单位开个证实,证实email给签证处后又批一年。2010年10月4日回到澳洲。
算起来,三年半的时间里延续请求四次,共批了三个一年、一个半年。前两次上海请求,后两次在北京请求(2009、7、1起北京、天津、河北在北京请求)
留意,在填写来澳洲的理由时,一定写的理由充沛些,可独自附一封信阐明你的难题(中文),最佳能提供一些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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