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无犯法证实,探讨的帖子有得多,你能够找来去看下。
我的了解是你请求入籍前需合乎在澳洲住满4年的要求,这4年中至少最初一年是PR身份。
4年加起来总共不克不及离境超过十二个月,最初PR身份那年不克不及超过3个月。假如不合乎需求做无犯法证实。
然而我看了得多帖子,都说对这个证实的态度其实不庄重,有最佳,没有也没甚么。
我就快要去请求了,就打算拿着去年请求PR的无犯法证实过来,这PR的一年,我入境了40天摆布的时间。
其实我算了下,我这4年总共入境的时间大约是近13个月了,去看看再说吧,毕竟办无犯法证实太费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