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我妈妈请求了移民,去年批了。然而我爸爸还要等五年能力移民。(请求递交之后政策改了!nnd)目前给我爸请求游览签证,让他们两个两边跑。 我看他们两个真实不想飞了,并且估量使馆也快不给我爸批签证了。就想让我妈先在国际呆着陪我爸,pr到期六个月以前再回来。而后正好能够给我爸请求partner visa 然而我又怕pr不给续签。看其余帖子说的,进来了再也不出去的话也不必续签。阿谁对咱们不太合用,万一有事回不去,太坑爹了。。。
所以,明天在移民网站看对于pr续签的政策,说甚么personal tie of benefit. 请问大家,是否说假如我长时间在这边住(澳洲公民,曾经任务)我妈也不必住满五年一样能够续签?繁杂么?胜利率高么?我家就我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