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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说案丨投资320万仅发出2190元 因员工私售“飞单”广发银行被判担责50%
大家好,这里是21说案。
20十二年10月,在广发银行职员郭某的热心推介下,焦女士与别人独特出资387万元,合买了大观言基金公司发行的一款理财富品。郭某告知两人,这款理财富品平安又保险。不只如斯,收益还很可观。合同商定,购买该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到13%。三个月后,焦女士又投资十二0万元购买大观言基金公司的理财富品,前先后后总计投入了320万元。焦女士本应坐享收益,哪曾想到最初比及的却是一个凶讯。
大观言基金公司实控人钟某由于非吸罪被判刑,焦女士投资该理财富品的本金及收益都无奈兑付,最初只收到履行款2000多元。
因而,焦女士将广发银行告上法院,要求其抵偿320万元的本金及其利息。而法院裁决银行该当承当50%的责任。
一方面,郭某在本人的职务期间,而且在广发营业场合外销售产品,他的行动是职务行动,相应的法律结果应由广发银行来承当。
此外一方面,郭某违规向推介存在高危险的、非本行发行销售的理财富品,没有尽到平安保障义务,对焦女士投资损失存在一定水平的错误,该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投资人焦女士也并不是没有错误,法院以为,焦女士过分寻求高息,关于不足危险防备认识,也是致使本人财富损失的缘故之一。
所以投资人们,擦亮你们的眼睛,不要过分寻求高收益、高报答,感性、小心投资才是霸道。
(作者:徐倩宜 编纂:李玉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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