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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敌人的引见下买了一个商业清洁生意 。3个月的缓冲期(不含十二月和1月),这个估量一切公司都是这样的吧。过后由于第一次做清洁生意,没有甚么教训。签合约的时分写的available Monday - Sunday。从8月底买的生意到当初,公司只给了1500+的活,guarantee马上就开始了。头几天接到公司一个电话说有个新活,然而时间和咱们当初的活略微有点冲突。并且假如当初这个活做完了再赶去新活地点就要24千米(是个大对角,按公司的说法的确是在家方圆15千米之内)。当初的活其中有一天会很忙,想和公司说能不克不及时间(由于当初主人的时间还没定,能够磋商),公司阿谁揽活的人马上就说假如你不要就给他人,这个算你的income lost。这都是霸王条款吗?有无其余坛友也做商业清洁,你们的加盟公司给活也是这样给吗?不要就没磋商,算你的income lost。
问了公司假如想放假怎么办,他间接来句,你要有backup,要否则没人帮你做,你就不克不及放假,除非你违心丢活。你们加盟公司都是这样的吗?原本敌人引见来的说感觉不错,毕竟敌人的阿谁活给的也还能够。没想到怎么变为这样了。莫非签了加盟公司给了钱,给你甚么就要做甚么?不做也得做,除非你违心自动保持你的支出。 太欺侮人了吧。你们的加盟公司也都这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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