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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源于以前与他人做生意,起初闹翻了。咱们单方通过很长的官司,最初签订了协定,对方分期还款给我。
问题是当初对方因为生意欠好而没有支出,致使没钱还给我, 并且态度也不踊跃。对方是个意识挺久的敌人,不外人品有些问题, 他的意思是能给多些时间他。 然而我感觉不靠谱, 怕他越拖越久,并且常常追他还钱单方都很烦。律师给的意见是再把他告上法庭,理由是breach of agreement。不外通过上次的官司后,我不肯再走这条路了(无机会再说说澳洲打商业官司的教训)。
在这想请问一下各位有教训的人士, 我能够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啊???
我的设法是在斟酌对方实际状况下,能找到一个达到单方目的的解决方法。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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