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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以前来过两次澳洲,一次是10几年前公派过去调查,还有一次就是2010年的时分请求了676一年屡次来回,每次不超过三个月的签证 ,而后和公公过去呆了三个礼拜加入咱们的结业仪式。这次想帮她请求一年单次的签证,大略10月份的时分来澳洲帮助带刚出世的小宝宝。但愿有相似教训的筒子能帮助解答下我下列的问题:
1.签证种别是676 仍是 679? 假如选择676, 需求从新提供国际的贷款证实和房产证实吗?我感觉上次请求三个月的贷款证实数额应该要和一年单次的不同吧,所以不知道是否要当初先去银行解冻资金,大略要多少贷款呢?假如选择679,咱们这边要提供多少贷款证实?假如贷款是在offset account里,会不会有影响?
2.婆婆是要到8月底才正式退休,所以签证是在以前递交好仍是之后递交好?假如以前递交,然而写过去的日期仍是10月份(退休后),公司是否仍是要提供退职证实这种的?仍是只有阐明8月底会退休?
3.需求写约请信吗?内容能写是让婆婆过去关照刚出世的孙女吗?
谢谢大家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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