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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持有桥签A。由于公司HR的要求,我发了一封信给移民局讯问我的work limitation的问题。
移民局的回信中,先是确定了我拿桥签A也是有全职任务权益,而后大篇幅的引见了,假如我想完全让桥签上不显示work limitation,能够用经济难题为借口填报请求新的桥签A。
我其实不但愿HR看到这封信之后,又冒出来新设法,叫我去请求新的桥签A。由于我请求的是配偶签证,经济状况良好是下签要求,所以我不想用经济难题的理由来更改我的桥签。
其实HR只想确认我是有全职任务权益的,移民局也曾经回复了这个问题。我可不成以把前面一大段“经济难题请求新桥签”的内容删掉,再发给HR看?这样算守法吗?
谢谢大家!
[ 本帖最初由 hibounce 于 20十二-5-23 17:十二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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