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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6月21日通报称,2022年6月2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命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志军履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视。
张某与邹某一家三口合照。受访者供图
张志军因犯成心杀人罪,于2019年十二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履行,褫夺政治权益一生。裁决失效后,被害人的六名远亲属提出申述。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抉择启动再审,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于2021年十二月31日改判张志军死刑,褫夺政治权益一生,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以为,原审原告人张志军因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持尖刀捅刺女婿邹某及邹某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三被害人死亡,其行动已构成成心杀人罪。张志军被动投案,并照实供述本人的罪状,系自首。张志军在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作为尊长本应冷静看待,感性处置,但其却失去明智,持刀行凶,在短短的数分钟内延续刺倒三被害人,所刺皆为胸腹要害,行动毫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定,犯法伎俩残暴,结果特别重大,罪状极为重大,该当依法惩办。虽然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缺乏以对其从轻处分。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再审讯决认定的事实分明,证据的确,充沛,定罪精确。量刑适量,审讯顺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死刑。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履行死刑前,依法支配罪犯张志军会面了其远亲属,充沛保障了被履行罪犯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军死刑
据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十二月31日动静,2021年十二月31日,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对原审原告人张志军成心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地下宣判,以成心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 褫夺政治权益一生。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 张某怀孕期间,单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糊口杂事发生烦懑,随后矛盾不停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持后离家在外租房寓居。2019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同过春节及探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 第二天, 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产生争论,张志军持刀前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 邹某父亲经送病院抢救有效, 第二天死亡。 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十一0报警、十二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考察。
四川省初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审原告人张志军不克不及正确处置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动构成成心杀人罪。张志军犯法伎俩残暴,情节卑劣,结果特别重大,所犯法行极为重大,应依法惩办。 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 但缺乏以从轻处分, 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军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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