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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跟我的共事沟-通,作为租房钉子户,他曾经租房七八年了,他说正打算跟他的敌人们联名买投资房,按首付比例分红,先出租,而后比及房价涨了,再卖出去盈利。我说你本人怎么不买,他说现金未几,买不了对比好的房子,只能大家凑。
我憋住没笑出声来,激励了几句走了。
本国人的思绪果真跟咱纷歧样。设法真简略,认为合伙买投资房就像合伙开公司同样,按比例分红,危险共担,挺好啊!
问题是,他连自住房都没有,他这边付着房租,不克不及抵扣一分钱税,那边出租的投资房,假如是正现金流,他还要分担税,假如是负现金流,分到他头上的那不幸的负扣税够干甚么的?
这等候房价下跌到足够盈利的时间,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年八年,这期间,他把本人原本就未几的首付压在投资房里了,就买不了自住房了,这期间自住房价也在涨,他却买不了,就算未来他从卖掉投资房中分到利润十几万,减去本人的房租,减去养投资房的费用,再斟酌自住房价的下跌,合算吗?
所以啊,我是没听过哪位聪明的国人跟人联结买房的,假如看准房价要涨,就倾尽首付买一个能担负的房子便可,不必太好,不必太贵,银行的杠杆至关于你以小搏大,预付将来财产,自住省房租,投资等贬值,历时间来换取利润都归本人。而我这位共事,房租没有省,首付套牢了,负扣税太少,时间挥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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