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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激大家能凑空帮助回答一下疑难:
1, 173是临签,当初请求的话,个别几个月能够拿到?(指的是2年签证)
2, 对于经济担保人(AOS)的问题。 假如要担保父母2集体,个别年支出要多少? 能否夫妇2集体同时担保,例如: 夫支出3万, 妇支出2万5, 加一同5万5来联结担保?
3, 担保人要经过经济测试,需求提供几年的税单或者工资证实, 有的说是前2年,那末必需是全整2年吗? 例如,第一年,是十二月找到任务,到财政年,算上去才半年,第2年是整一年, 是不是合乎要求呢?
4, 假如请求了143,当初等候时间需求多长,在等候期间,是不是能够请求游览签证(投亲签证)过去呢,移民局是在请求人在澳期间,暂停进度,仍是持续进度,快下达143签证时,要求离境呢?
5, 当初请求了143,是要提供经济担保人的,那末假如经济担保人材任务了半年,然而143排队估量也要1年半摆布的话,是否能够操作呢?也就是说,请求的时分,经济担保人还不敷格,但估量1年半后能够够格了。仍是必需一开始请求就要合乎要求,经过centrelink的经济测试呢?
问题多多,请各位帮帮我吧,谢谢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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