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动静,据中新网报导,在网店售卖手机云台(防抖不乱器)的尚派公司,因成心损害华为商标姑且情节重大,被判向华为抵偿500万元。
报导显示,尚派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是线上数码产品销售。为晋升店铺销量,尚派公司踊跃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称号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现图中使用“华为”标记,店铺中还泛起对华为商标花瓣数量及英文字符作了部份改变的标记。另外,该店铺还向消费者展现虚伪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受权书,营建产品与华为公司相干的假象,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法院以为,尚派公司在网店销售云台商品过程当中使用“华为”标识,构成对华为公司注册商标公用权的侵略,该当承当住手侵权、抵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充沛斟酌尚派公司的销售金额、利润率、商标奉献率、客观恶性、侵权广度、侵权范围等要素,认定尚派公司成心损害商标姑且情节重大,该当承当惩罚性抵偿责任。
法院经核算,以为尚派公司应付惩罚性抵偿款620余万元。因为这一数额已超越华为的诉讼主意,故法院对华为公司500万元的诉讼申请予以全额反对。(文|《财经天下》周刊 刘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