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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状况是我是澳洲公民,我妈妈是去年那到的澳洲PR, 我mm是往年4月来澳洲留学。
我妈妈因为要关照爸爸,所以跟爸爸在国际。当初他们想往年十一月底来澳,住一年当前再一同回去中国。
我爸爸2010年的时分来过一次澳洲,过后请求的是半年的676,住了3月后回中国了。
我方才在填676请求表的时分,有一个问题是让填写是不是有在澳的亲属,咱们家除了我爸,当初都有在澳寓居的签证了,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爸的请求呢。
要是请求679也有一条要证实一定会在限期内分开澳洲,能够是房产或贷款甚么的或是有亲属在中国。
请大家帮我看看,我的这类状况给爸爸请求哪一种签证对比驾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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