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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同窗在墨尔本city合租公寓,由于近期租房市场火爆,一房难求,他们看了好几周也租不到房。起初7月初看到有人转租,各方面前提都适合,就赶快接了上去。现租客原租约是到9月15号,当初是8月1号开始转租给他们,到期后又续约了一年,已签合同。
昨天和现租客约好去看房间,发现彻底没有清洁过,淋浴房瓷砖缝发霉、灶台瓷砖油污、地毯也是脏的等等;租客说她入住的时分就是差未几的形态,她这仍是清扫过的。分割了中介阐明状况,中介发来了现租客3月入住时分的condition report,看到下面包罗地毯污迹之类的也是有表明的,中介说过后是“专业”清洁过的,但没有提供发票。
当初的状况是,因为他们是转租,曾经把bond转到了他们名下,现租客至关于曾经全额拿回了Bond,没有甚么可以束缚她的了。中介说转租就是要承受前租客take房子时分的形态。请问一下大家这类状况,该怎么处置对比得当?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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