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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导,台湾一位陈姓女子就读某大学钻研所,年终应好敌人约请饮酒聊天,却趁着对方女友回家睡觉时溜进房间,扑上床朝她耳边吹气、围绕强摸胸等,男子吓到尖叫使劲抵制仍遇害。
法院审酌,陈不尊敬男子性自主,但考量他报歉获谅解等,根据强迫猥亵罪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可上诉。
检警考察,陈某往年1月3日应邀到敌人家饮酒,晚上7点多对方的女敌人回来,陈某因酒精催化竟掉臂敌人情义,一时性欲大发趁着男子睡着时扑向她,还在她耳边吹气、亲吻手部……
男子感触到有人毛手毛脚才惊醒,当下就马上喝斥命令陈某住手,未料陈某虽一时分开房间,但没隔多久又跑回来,乃至无以复加强行围绕男子,更用咸猪手抚摸她胸部,形成男子吓到尖叫奋力抵制,遇害后不甘受辱报警提告。
陈某在警询、侦察及审理中均坦承不讳,和被害男子指证大抵相符,并有相干采证、对话纪录等左证;法院以为,陈某接连在同一地点对男子耳旁吹气、摸胸,应视为数个举动的接续犯并论一罪。
法院审酌,陈某血气方刚,为逞一己私欲,掉臂男子制止对抗仍朝她猥亵,不尊敬别人性自主权,侵害对方身心,考量陈某犯后坦承,也曾经诚挚和男子表白粗浅悔过,对方也当庭表现违心谅解等。
法院也考量,陈某过来无不良前科,也曾经认错拥有悔意,女方也违心给予他缓刑时机,按强迫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7月,缓刑3年,还应向公库领取5万元,期间交付维护管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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