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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导,台湾省台中施姓女子约女网友见面却色心大发,在啤酒下药掺FM2(一种强力安眠药)还反锁大门逼她喝下,对方一饮即失去认识遭硬上,隔天醒来身上只剩一条内裤,又惨遭施某性侵,法院痛斥施某卑劣,根据2个强迫性交罪裁决有期徒刑9年;因台中地检后行领取男子犯法被害补偿金34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再裁决施某应全额给付中检。
检警考察发现,施某于2020年5月约男子到敌人租屋处饮酒聊天,施某趁着和她独处时将大门反锁,对方被吓到打电话向男朋友求救,施某却抢走她的手机并拔出SIM卡,更忽视她哭着委托要回家,施某更是趁机在啤酒内掺入FM2,骗男子说喝完就可以够分开。
男子受骗喝下后不省人事,施某趁机朝她脱裤性侵未遂,隔天一早,男子醒来发现全身只剩下一件内裤,但因大门依然被锁住,故无奈逃离,又遭施某强行压在床上指侵10分钟,男子始终比及施某又睡着后,遍寻房间找到SIM卡打电话求救,经警方到场拘捕施,当场查扣FM2安眠药等犯禁物品。
审理时,施某否定有私行拘禁、以药剂强迫性交等,辩称过后和男子是你情我愿产生瓜葛,对方是清醒和他性交,也没有朝她指侵。
男子则称,过后本人始终哭不停说要回家,要偷偷打电话向男朋友求救时却被施某抢走手机,经施某命她喝下啤酒就睡着,隔天醒来只剩一条内裤,后果又遭施某指侵1次。
法院以为男子先后证词统一无矛盾,经病院检测体内也有高含量安眠药剂,痛批施某犯法情节卑劣,形成男子两度受创,出错后否定不见悔意,依以药剂为强迫性交、强迫性交等2罪,判处施某一共9年徒刑。
因为男子预先向台中地检署请求性损害犯法被害补偿金之精力安抚金及医疗费,经中检一共补偿她精力安抚金34万元、医疗费1867元;中检再依全额对施某提出民事求偿。
对此,施某表现本人是低支出户,左手韧带断掉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并表现本人有力偿还。
民事庭以为,中检主意事实,有相干侦察、审理为证,认定中检求偿有依据,判处施某一共应给付台中地检署34万18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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