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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前准硕士生林和骏冒用别人相片诱骗81名奼女、女童拍裸照,并曾寄给同好,被查扣多达十二0G档案,最高法院根据违反儿童及少年性抽剥防制条例判处90罪定谳,其中81罪不得易科罚金,检方声请定应履行刑,最高法院裁定林应入监履行6年。
林和骏此外9罪部份,二审裁定应履行1年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最高法院也采纳抗告肯定。
林和骏(27岁)自幼父母离异,由父亲抚育长大,2016年十一月甄选下台大医疗器材与医学影象钻研所硕士班,原方案2017年寒假后退学,但案情发作后,林被台大登记录取资历,林预先转当五金技工,月支出2万2千元。
林和骏自称有萝莉控偏向,他自2014年起,透过社交APP、交友网站以假帐号、假身分、假照片诱骗奼女拍裸照,还曾吓唬部份被害人;警方建档时依姓名、春秋、学校、身体评语等分门别类,被害人从高中到国小先生都有,年岁最轻仅国小二年级。
林和骏曾向媒体表现,「这个世上不会给出错的人第二次时机,可不成以判我死刑?」一审讯他3年徒刑;二审以为,林和骏终究坦承整个犯行,并与其中5名被害人和解,尚有悔意,共92罪判刑106年10月徒刑,另有3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案件上诉三审,最高法院撤销其中2案各判1年4月部份,其他采纳上诉,定谳的90案罪名,共判104年2月徒刑定谳。因我国有期徒刑下限为30年,检方声请定应履行刑。
高院指出,林和骏得易科罚金共9罪、不得易科罚金共81罪,而林表现「我要不得易科罚金的定成一个履行刑,得易科罚金的定成一个履行刑,我要先知道应履行刑,未来要本人或通知家人交纳易科罚金,由于我不想关那末久,所以得易科罚金与不得易科罚金之罪,我不要声请定应履行刑」。
高院审酌林各罪宣布刑度总和下限,林虽犯法次数单一,但犯法情节雷同,犯法时间也尚属密接,依法裁定;最高法院以为原裁定没有违误,采纳抗告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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