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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旧事网
近日,ESO组合诱发山寨争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承受中新娱乐采访时指出,EXO作为韩国女子盛行演唱组合,鹿晗、黄子韬、张艺兴等中国明星已经加盟,在中国大众尤为是年老人群体中有一定影响。ESO组合模仿EXO组合的称号,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张艺兴、林豪杰等流量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张艺西、林俊绝等名字,这类模仿行动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记混杂行动,或者叫仿冒行动,该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运营者的合法权利遭到不正当竞争行动侵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营者违反法律规则实行混杂行动的,由监视反省部门责令住手守法行动,没收守法商品。守法运营额五万元以上的,能够并处守法运营额五倍下列的罚款;没有守法运营额或者守法运营额缺乏五万元的,能够并处二十五万元下列的罚款。情节重大的,撤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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