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澳洲中文论坛

热图推荐

    男子重病转运途中身亡,卫健局:“救护车”无执医资质(组图)

    [复制链接]

    2022-8-22 13:26:24 44 0

    两年前,32岁的刘丽丽因风湿发病作,返回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就治。出院7天后,刘丽丽病情危殆,医生倡议她转往北京某病院医治。但是,乘上写有“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字样的“救护车”后,刘丽丽还未到北京,就失去了生命。
    刘丽丽的母亲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刘丽丽有头孢类药物过敏病史。令她不解的是,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在刘丽丽住院期间,却使用了头孢吡肟。此外,转运刘丽丽的“救护车”,过后其实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承当了转运重症患者的任务,违反了相干法律规则。
    张女士向长春市旭日区卫生安康局投诉后,卫生安康局依法对运营“救护车”的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作出处分。2020年十一月,张女士把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告上法庭。往年8月16日,该案在长春市旭日区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闭庭,拔取刘丽丽的死亡缘故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作出的后果,将成为判别院方错误责任、患者死亡因果瓜葛、院方责任水平的首要依据。

    涉事车辆
    男子患高发性肌炎出院后病情好转,医治中曾使用过敏史药物
    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2014年,女儿刘丽丽泛起手指关节肿痛、上肢有力、下蹲后不克不及站起等症状。2015年,在沈阳市某病院就治后,诊断为“高发性肌炎”。
    张女士称,2020年7月29日,刘丽丽感到“腿痛”,疑似宿病复发,便返回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复诊,随后在医生的倡议下出院医治。
    据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官网,这是一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病院。
    刘丽丽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住了7天,病情日趋好转。期间医生使用了一种名为头孢吡肟的药物,刘丽丽表现用药后感到不适。跟着刘丽丽病情减轻,医生倡议她转院医治。
    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的门诊病从来看,刘丽丽的病情始终不容乐观。门诊手册显示,7月29日,刘丽丽返回该院就治时,“由轮椅推入,面色红润,周身水肿,呼吸音粗,诊断为高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斟酌疾病复发,医生倡议出院进行零碎诊治。”出院当晚的病程记载中,患者“本次因双肩、双膝疼痛半年,周身水肿20天出院,患者自行停药8月余”,“患者病史较长,病情重复爆发,脏器损伤重大,病情较危重,斟酌医治成果欠佳,预后差,生存期短,向患者家眷告诉。”
    刘丽丽的病程记载中,院方称患者和家眷出院后没有彻底配合医治。7月29日的医患沟通记载单中,医生表现需求对患者进行采血以复查相干目标,但患者表现回绝。“患者或家眷意见”一栏写有“回绝采血,回绝肺C7”,下方是张女士的“签名”。7月30日的值班记载显示“患者回绝出院后采血”。
    按照随后的病程记载,8月1日,刘丽丽的主治医师邹某以为目前感染重大,医治难度较大,斟酌按照药敏后果调剂抗生素。8月2日,医生电话征询临床医学科后,给予降级抗生素为头孢吡肟。
    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女儿有头孢过敏的阅历。她无奈了解,为何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的医生在医治时,会选择使用头孢类药物。张女士记得,2015年,刘丽丽在沈阳某病院承受医治时,曾使用了头孢类药物,随后女儿身上起了红疹,倒在地上抽搐。病院采用相干措施后,症状得以减缓,并得出刘丽丽对头孢类药物过敏的论断。
    刘丽丽的多份住院记载显示,2015年至2019年,沈阳某病院和北京某病院,都在“药物过敏”一栏,标示出刘丽丽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
    那末,2020年刘丽丽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住院医治时,医生对她的头孢过敏史是不是知情?
    张女士坚称,女儿出院时,医生没有讯问女儿的药物过敏史。而另有材料显示,科室担任人赵某在承受长春市卫生安康委员会考察时,表现本人过后讯问了刘丽丽的药物过敏史,但“刘丽丽和她母亲都说没有(过敏史)”。
    刘丽丽过后的主治医师邹某承受长春市卫生安康委员会考察时也表现,患者出院时,她曾讯问过药物过敏史,但刘丽丽说没有药物过敏史。她说,“之前头孢试敏时泛起过皮疹,然而是过敏仍是病情致使的不太好鉴别。起初(来咱们科住院前),患者也用过头孢,没泛起过过敏。”
    刘丽丽2020年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的门诊手册和住院病案首页上,“药物过敏史”一栏均为空白。出院记载“既往史”中,写有“否定药物过敏史”。病程记载中,屡次提及医生查阅了2015年刘丽丽在北京某病院的既往病历,但记载的信息与高发性肌炎相干,没有提及头孢过敏史。
    8月2日的医患沟通记载单中,关于医生降级抗生素的倡议,患者或家眷意见为“持续使用原抗生素”,但患者或家眷签字一栏为空白。
    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8月2日,她看到医生使用头孢吡肟,便向医生提出质疑,说女儿对头孢过敏,但医生表现能够使用。她便拍下了输液袋的照片,输液袋上的时间为10点46分。

    张女士拍摄的头孢吡肟输液袋
    8月3日,刘丽丽表现呼吸难题,她和家人都疑心是因为头孢过敏发生了不良反映。当天的病程记载中,医生判别刘丽丽为I型呼吸衰竭,感染重。十一点55分,刘丽丽转入RICU(呼吸重症监护病房)医治。当天的呼吸科记载显示,患者有多脏器功用损伤偏向。8月4日,患者泛起肝损伤,且咳痰带血。会诊诊断急性心肌损伤可能性大。
    8月5日,刘丽丽病情显著好转。医生倡议转诊至下级病院持续医治,家眷表现赞成。入院诊断显示,过后刘丽丽有高发性肌炎,双肺肺炎,I型呼吸衰竭,低蛋白血症,急性心肌损伤可能性大,肝损伤,肾功用不全,消化道出血,凝血功用异样,中度贫血,电解质错乱,脂肪肝,两侧胸腔积液。可见,入院时,刘丽丽的病情非常重大。
    家眷称部份病程记载与事实不符,质疑院方“造假” 法院裁决显示病历书写存在不标准
    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在她眼里,院方的门诊手册、病程记载部份内容与事实不符,且有别人未经赞成,“替代”她写下家眷意见,并以她的名义签字。
    张女士表现,与门诊手册记载的不同,刘丽丽出院时,次要的不适是腿痛,没有看到女儿有“水肿”的状况。她说,出院当晚,医生也没有向家眷提及“病情危重,生存期短”等事宜。
    而关于病程记载中所述的“7月30日,家眷回绝采血”,张女士表现绝无此事。她说,女儿、本人和家人过后并无回绝采血,医患沟通记载单中的“回绝采血,回绝肺C7”及下方的签字,都是别人“捏造”的。而2020年8月2日医患沟通记载单中,患者或家眷意见一栏“持续使用原抗生素”,也非本人所写,且患者或家眷签字一栏为空白,无奈代表家眷意见。
    一份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的裁决书显示,法院以为,刘丽丽的门诊手册中未填写过敏史信息,与患者电子门诊病历中记录的过敏史信息不符,违反了《病历书写根本标准》规则。
    按照裁决书内容,长春市旭日区卫健局在2021年对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的惯例监管中,发现病历书写方面存在违规行动,并对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裁决书还显示,刘丽丽2016年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的住院病历中,明白记录有过敏史或不良药物反映史,过敏原为头孢类抗生素及丽科伟,临床表示为皮疹。而病院在承受卫局考察时表现,刘丽丽出院后,曾查阅了患者2016年在该院住院医治时提供的讲演。
    红星旧事记者数次致电当事医生,对方均不予回应。
    院方表现,患者曾于2020年7月30日承受拉氧头孢试敏,后果为阴性,8月2日的头孢吡肟试敏也为阴性。院方以为,刘丽丽使用头孢吡肟后泛起呼吸难题并不是头孢过敏类反映,而是原发疾病病情开展而至。
    入院13小时后于“救护车”上去世 半途曾泊车加氧
    张女士告知红星旧事记者,医生提出转院倡议后,他们抉择带刘丽丽转往北京某病院医治。地图显示,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到北京某病院,有980多千米,大约需求十一至十二小时车程。聊天记载显示,最后,刘丽丽的弟弟表现但愿带姐姐乘飞机去北京,但医生说不克不及乘坐飞机,只能乘坐救护车转院,不然不允许刘丽丽分开病院。
    因而,家人在院外分割了一辆“救护车”。但很快,有自称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救护车任务人员的人进入病房,告知他们,里面找的车都是“黑车”,劝他们搭乘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本人的救护车”。家眷们以为有情理,便赞成了。
    张女士表现,过后,那辆车外观看下来就是救护车,写有“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字样,车头有“急救”二字,便置信了那是病院的救护车。“救护车”任务人员告知张女士,从吉林到北京,需一次性领取车费1万元,领取形式为微信领取。转账记载显示,2020年8月5日10点24分,张女士给微信名为“丑女无敌”的人转账1万元。
    “救护车”大约于10点40分登程。张女士记得,一路上,女儿看起来很苦楚,说本人身上发烧刺痛,肚子不舒服,呼吸难题。晚上十一点半摆布,随车医生表现,刘丽丽曾经离世。此时汽车仍未到达北京某病院。
    张女士记得,启程时,“救护车”上有1个大瓶氧气和2个小瓶氧气。使用小瓶氧气时,女儿表示出无奈呼吸的苦楚样子,医生随后又让她使用大瓶的氧气。“救护车”分别于当天下昼1点多和3点多下高速“加氧”。据此,张女士疑心“救护车”上没有备足氧气。而仁康公司预先解释称,过后,车上备有2个十二压的大瓶氧气,2个小瓶5压的氧气。他们在四平市改换了1瓶十二压的氧气,在沈阳高速下桥口改换了2瓶十二压的氧气。直到刘丽丽逝世,氧气还有大半瓶。对方称,改换氧气瓶,是由于患者对氧气需要量十分高,且道路边远,以备时时之需。
    卫健局:运输车辆无执医资质
    张女士说,女儿逝世后,车上的任务人员告知她,他们无奈为刘丽丽开具死亡证实。另外,若要把刘丽丽运回长春的殡仪馆,需另领取3000元。领取记载显示,当晚十一点53分,刘丽丽的丈夫孙某向微信名为“十三亿分之一”的人(司机)转账3000元。
    为了火化女儿的遗体,家眷请长春市某社区卫生办事核心出具死亡证实(推断)书。该死亡证实(推断)书中,刘丽丽是在从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转运至北京某体院途中逝世,死亡缘故为“高发性心肌炎”。
    “过后只想着要尽快火化遗体,没有想到可能还需求保留遗体做尸检。”张女士说。
    张女士发现,运输女儿的车辆,实际上是吉林仁康急救站名下的车辆。2021年3月,她疑心运输女儿的车辆不是正轨救护车,便向长春市旭日区卫生安康局投诉。
    长春市旭日区卫生安康局的行政处分公示显示,2021年9月26日,该卫生安康局作出处分抉择,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私自执业,遭到罚款,没收守法所得3万余元,罚款13万余元。也就是说,刘丽丽逝世的2020年8月,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尚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

    卫健局对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作出处分
    一份《吉林大学第一病院院后病人转运办事协作协定》显示,2019年,吉林大学第一病院(即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与长春东业投资信息征询无限公司(下文简称长春东业公司)签署协定,商定单方对院后病人转运办事进行经营协作。
    假如在吉林大学第一病院住院的病人及家眷有院后病人转运的需要,可间接向长春东业公司提出。长春东业公司以本人的名义为病人及家眷提供转运办事,自傲盈亏。院方允许长春东业公司在院内发展院后病人转运办事,并对转运办事任务进行监视办理。
    协定第五公约定,长春东业公司方有权向病人或家眷收取转运办事费用,且未经院方允许,长春东业公司人员不失掉关闭办理的病房外部接送病患。长春东业公司应包管配备不少于8辆病人转运车辆,以知足住院病人转运需要。
    协定第七公约定,“本合同自乙(长春东业公司)方将其8辆经营车辆的营运许可手续管理终了之日起失效。”
    天眼查显示,长春东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周某某。该公司的投资企业为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周某某。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2019年5月成立,运营规模包罗救护车租赁、特种车辆销售、营救办事等。
    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在《对于患者刘丽丽转运事情的状况阐明》中称,该公司次要发展入院患者转运办事,不含急救医疗范畴。转运途中,虽然对患者进行监护吸氧,但“不具备急救措施”。
    这象征着,该公司提供的车辆,虽然外观与救护车类似,且写有“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病院”字样,但并不是院方所属车辆,也并不是“救护车”,而是“院后转运车”。但同时,院方也对转运公司的行动拥有监管责任。虽然入院时,患者病情危重,但“不具备急救措施”的车辆仍然承当了转运患者的任务。
    红星旧事记者致电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无限公司相干担任人,对方表现回绝回覆任何问题。
    “我但愿提示其余患者,对不具备相干资质的‘救护车’进步警觉,留意甄别,及时保存证据,以避免以及更多的惨剧产生。”张女士对红星旧事记者说。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
    注册会员
    :
    论坛短信
    :
    未填写
    :
    未填写
    :
    未填写

    主题6

    帖子33

    积分129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