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Z在一間bakery cafe任务,話說上礼拜店裡來了一竊賊,偷了大略價值20刀的麵包,那竊賊平時也常來我們店,但任务太忙,不知道他平時有沒有偷竊。店長翻查CCTV後決定報警處理。其實警察局就在店的斜對面,就幾分鐘途程,值班警察讓我們下次見到他到店,馬上打他們的內部電話,他們馬上派人過來。
這週一,這竊賊又來店裡了,但報警後那些所謂馬上過來的警察卻在一個半小時後才到。知道那人已經走了以後就說,反正也是被偷了20刀的東西,他下次過來你們就间接跟他說這裡不歡迎你就行-了。
LZ聽了真的要吐血了有沒有,發現他們就愛這一套,什麼有人搶東西,你給他就行-了。有人偷東西,你不讓他進店就行-了。但LZ覺得偷竊是一種犯法行為啊,跟他偷竊的價值無關吧?澳村的警察就是這樣对待違法行為的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