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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来打算帮母亲递交请求visa103请求。填写表格时,有一处问道以前有无任何签证请求被拒的记载。我以前帮母亲请求过2次676,一次679,均以失败告终!不知道这个中央如何填写适合,照实填写的话会不会给103签证请求形成障碍?请大家帮助给点倡议!
前三次失败的缘故,都是签证官以为咱们不克不及提供充沛的证据标明我母亲一定会定时分开澳洲。详细说来,因为我父亲前几年过世,且母亲没有不乱任务,再加之我是独一的孩子,签证官以为我母亲极可能滞留澳洲。失败三次之后,被逼无法,打算帮妈妈先递交103请求,而后再请求600,不知道这样的话600胜利的但愿大不大?
不知道大家有无据说过相似的状况?能不克不及指导下?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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