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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据地方纪委国度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动静:日前,山东银保监局纪委、潍坊市昌乐县监委对滨州银保监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燕钦峰重大违纪守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考察。
经查,燕钦峰违反政治纪律,捏造证据,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反抗组织审查;违反地方八项规则精力,违规收回礼品礼金,承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游览、宴请等流动支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则照实讲演集体无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照实阐明问题,插足干涉被监管机构人事支配;违反廉正纪律,违规持有被监管机构非上市股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归还资金获得高额报答,重大侵略职务廉正性;违反任务纪律,干涉银行机构存款审批;利用职务方便和职权影响,为别人谋取利益,不法收受别人财物,涉嫌行贿犯法;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其银行存款归还给别人,涉嫌高利转贷犯法。
燕钦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现实信念丢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厚不诚实,与被监管机构“亲”“清”不分,“靠监管吃监管”,滥用监管权力谋取私利,重大侵害监管形象和监管权威,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燕钦峰的行动已重大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守法并涉嫌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性质重大,影响卑劣,应予庄重处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等无关规则,经山东银保监局党委钻研抉择,给予燕钦峰开革党籍、开革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守法所得;由昌乐县监委将燕钦峰涉嫌行贿犯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由公安机关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法问题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燕钦峰简历
燕钦峰,男,汉族,1972年7月生,山东广饶人,大学本迷信历,1994年10月加入任务,200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1994年10月至2003年十二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分行、滨州市核心支行任务。
2003年十二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服务员、副科长。
2007年10月至2010年7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沾化监管服务处副主任(掌管任务)、沾化监管服务处主任。
2010年7月至2018年十二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科长、监管三科科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8年十二月至2019年8月,任滨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任滨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2年3月,被免去滨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当选举权等党员权益。
(地方纪委国度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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