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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高人,在下帮敌人问一个问题。
敌人是457签证,请求过PR没有被批准。而后又交纳1540刀(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 application fee)去请求仲裁,到目前没有后果。
当初他改动主张筹备回国(永远分开澳洲)。目前曾经同雇主解除休息合同,Visa随即使会被勾销。
在网上搜素了一下,Super支取形式简略明了,只有自己离境,Visa生效ATO就会寄支票。
但看MRT网站上说勾销仲裁后只要极多数状况可以退费,详细列举语焉不详。
请问各位大侠,他假如填表撤销仲裁请求,1540刀能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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