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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印度政府,中国政府出手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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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为便利海内印度人回国,印度政府对海内印侨发放印裔卡(PIO卡)。这类至关于“回乡证”的身份卡,期限15年,能够延期。按照印度政府 的规则,但凡按照1935年印度政府法令确认的印度裔人士及其配偶,或者其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出世于印度或为印度永远居民的,以及印度公民的配偶,都 能够请求印裔卡。持有印裔卡的人不享有公民权,但能够享用一系列国民待遇的优惠,包罗免签证屡次进出印度;在经济、金融、教育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能够拥 有除农业用土地以外的固定资产权。
2003年5月,印度议会又经过了对《1955年国籍法》的修改案,对部份国度的印度裔人士实施两重国籍,此法律已于2004年1月正式施行。目前,印度 实施两重国籍波及的国度有18个,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荷兰、意大利、爱尔兰、葡萄牙、瑞士、希腊、塞浦路斯、以 色列、法国、瑞典和芬兰。其中大部份是东方兴旺国度。这些具有两重国籍的海内印度人被称为海内印度公民,他们凭政府发放的身份证(O-CI卡),能够毕生 免签,根本享用公民待遇。但他们在印度只具有财富权,没有投票权。
给海内印度裔人士发放两重国籍,极大地方便了海内印侨自在进出、回国投亲和任务,间接推进了人材回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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