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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二姨办的676游览签证过去,实际是帮我带孩子,请求一年屡次来回,只批了三个月屡次来回,不知道是否由于第二次来澳了,感觉该游览之处都去的差未几了。签证6月8日到期,没有8503:no further stay 的要求,当初想试境内续签三个月。我的问题是:
1。online 请求是马上给bridge visa吗?我需求到期条件前多久请求?假如请求早了,怕当初的三个月太早作废。
2。假如请求境内续签应该不需求入境了吧?假如续三个月胜利,是还给屡次来回,仍是都是单次的?
3。续签的理由,是说还有好多中央想去玩仍是诚实说帮我带孩子。说持续玩怕不太实在,又怕要求提供行程机票啥的太费事,由于不是真的想去玩。假如说带孩子,我老公,婆婆也都在,是以他们名义约请来的,移民局会不会感觉家里人太多不批给我?我能否说和婆婆不和,不帮我带孩子,老公找任务还在学习 不想他压力太大,他其实也帮不上啥忙,我当初又感冒咳嗽,一集体带娃还实在力所能及呀,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胜利率会高些?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先谢谢大家的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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