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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给妈妈请求了143,原方案是批上去了之后,给爸爸再请求个投亲签证,这样父母能够一同过去看看再关照一下我(由于有可能会在阿谁时分生孩子)。然而由于是初次,可能爸爸的签证只会给3个月,到期后可能爸爸本人回国(由于家里还有只狗),也可能父母一同回去(然而我妈妈身材不是太好,再加之5年满2年的要求,可能不便利往返坐飞机)。假如让我爸爸在这边住长期,他也确定不会赞成。
这类状况下有无须要给爸爸请求103签证?我剖析的请求优缺陷不知道对不合错误。
优点:由于这样的话,可能一次投亲签能够待3年或者5年,这之间他能够随意来回,也省得老是请求投亲签证(历来没有请求过,是否几年内只能请求一次啊)。
缺陷:妈妈可能打算来了一次待满2年,就回国待6年,而后再过去。家里的狗年岁大了不舍得送人养,我爸爸也纷歧定会在第一个2年内再过去。这样就没须要请求了。
原本头脑就笨,后果越想越纠结,本人怎么也想不明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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