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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如出世时其父母一方或单方已参加本国国籍或已取得本国永远居留权(如澳大利亚“PR”),该儿童返回中国时应申办中国签证。
如其父母单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均未取得本国永远居留权,该儿童返回中国应申办中国旅行证(详见请求旅行证须知)。
一、请求资料
(一)初次请求赴华签证
1、护照——无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材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请求表——照实、残缺地填写并由自己签订或父母一方代填并由父母单方或一方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请求表》1份。请用收费的Adobe Acrobat Reader填写、打印后签订。
3、照片——小2寸(48妹妹×33妹妹)近期、侧面、黑白、免冠护照照片1张(点击查看“照片规格”),粘贴在请求表上。
4、父母身份证实——儿童父母单方的护照、无效澳大利亚签证页、本国永远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材料页)1份。
5、儿童出世证——儿童出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余资料——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余相干资料。
(二)再次请求赴华签证
1、中国签证复印件。
2、其余资料——曾请求过赴华签证的儿童(护照上有中国签证)如再次请求,无需提供儿童出世证、父母护照和本国永远居留证等材料。
二、请求形式
(一)儿童父母任何一方或单方可亲身或拜托别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中国驻澳大使馆、驻珀斯总领馆或中国签证代办核心管理。儿童通常无需到场,但需提供父母单方或一方签字认可的签证请求表。
(二)如有需求,请求人须按照大使馆、总领馆通知返回面谈或验证请求资料上的签字。
(三)邮寄办事
1、中国驻澳大使馆和各签证代办核心分别承受来自不同州(见中国驻澳使领馆领区划分)的签证请求,请拟采用邮寄请求的请求人鉴别后寄出。
2、请当真浏览请求签证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备齐各种请求资料。因为邮寄请求的特殊性,邮寄签证请求的受理时间为10个任务日(自收到请求人才料且资料齐全之日至寄出之日),无加急办事。
3、为了证件邮寄的平安和快捷,中国驻澳大使馆和各签证代办核心仅承受Australia Post的Express Post信封装寄的请求资料。请请求人务必记载好邮件跟踪号码,以便您向Australia Post等查问邮件形态。
4、请请求人随请求寄来写好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的Express Post回邮信封。并记载好回邮邮件跟踪号码以便及时查问邮件形态。
5、驻澳大使馆和签证代办核心对护照和文件在邮寄过程当中产生的丧失和毁坏不承当任何责任。
三、管理时间
1、普通管理:第4个任务日取证;
2、加急管理:第3个任务日取证(此办事须经批准);
3、特急管理:第2个任务日取证(此办事须经批准)。
四、费用规范及形式
请加入签证或旅行证免费规范。
五、留意事项
(一)请求表可由儿童父母填写并签订(请求表第六项)。请照实、分明、残缺地填写签证请求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笔迹不分明,均可能致使签证审批的延误,乃至被拒发签证。
(二)按照需求可请求一次、二次、半年、一年或两年屡次游览签证,停留期个别为30天,最长为180天。如到中国后需延伸停留期,应向本地公安机关请求(但纷歧定会被批准)。
(三)签证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抉择。
(四)上述信息如有变化,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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