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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去BUNNING买货色,买好左转筹备上大路,而后见到一个骑自行车的鬼佬可能间隔那条上大路的DRIVE WAY有20来米,骑的很慢我就开了过来等在那条DRIVE WAY,当我在等过车的时分阿谁骑自行车的鬼佬忽然撞了我一下,老婆坐我边下马上下车看,后果那鬼佬就说我开车不看路,我过后很朝气由于我曾经停那里有最少5秒了,他被动撞我后胎,觉得是他很不爽我堵了他的路,而后就跟他争了几句,后果他说他受伤了要让我叫救护车,我过后很朝气真的有下车给他耳光的激动,怎么能够有这么恶棍的。后果他说要去告我,我就间接说好啊,而后他居然很不要脸的把我的车牌拍了上去,莫非我先停那也有错?
假如是我撞到他那确定是我的责任,症结是我曾经停那了他彻底能够避开我的车,为何要没事谋事来撞我车?
我过后也健忘间接叫警察,起初去了警察局想REPORT后果我没记他的自行车号码。
请问懂法律的敌人他去告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否有口难辩?是否骑自行车一定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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